中国需加快城镇化
城镇化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标志之一。迄今为止,中国城镇化率太低了。据统计,1949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大约是20%,到2009年,建国60年了,城镇化率大约是46%。60年间,城镇化率才提高26个百分点。何况,其中还包括了农民身份进城打工的人。 城镇化偏低不利于内需的扩大。一方面,农民收入低,另一方面,农民的需求受到限制。因此,加速城镇化,既可以提高农民收入,又可以增加农民的需求,内需扩大将是必然的结果。 从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看,主要由于农民进城后有了工作,或者自行创业,收入将高于务农所得。此外,由于一部分农民进入城市,农村的规模经营将发展起来,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这也会提高农民收入。 从增加农民需求的角度看,农民和家属进城后,生活方式会改变,需求总量和需求结构都会发生变化,这样,内需也就相应扩大了。 中国居民购买力将在城镇化过程中逐步提高。内需的扩大、市场的扩大和对生产企业的刺激是相互促进的。结果,城镇居民对各种消费品的需求不仅总量在增长,而且结构也在变化。为了供应更多的消费品,企业生产也在相应发展。这样,对进口品的需求也就扩大了。其中,既包括直接供应居民的进口消费品,也包括供应生产资料的各种生产资料。 更为重要的是:在城镇化过程中,由于内需的扩大,中国的经济发展方式也会摆脱过去长时期内所形成的出口依赖型经济模式或投资依赖型经济模式,而转变为良性循坏的内需为主的经济模式。 摆脱出口依赖型经济模式,并不意味着进出口会减少,而是自主性增加了。这将是一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即主要靠内需拉动的良性循环模式。 在农民收入远低于城市居民收入的情况下,农民进城所关注的主要是收入水平的提高。但在农民收入不断上升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以后,农民为什么仍然愿意进城呢?这就不是被较高的收入所吸引,而是被城镇生活质量所吸引。 因此,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是吸引农民进城的关键: 第一,必须着重解决进城农民的安居乐业问题。安居,是指城镇要提供进城农民及其家属的住房问题,包括有足够的可租、可买的住所,不能让他们没有住所。乐业,既指他们有工作可做,还指他们有发挥自己所长的机会,包括愿意开业经营的可以开业。 第二,必须满足进城农民及其家属有足够的公共设施,例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医院、公共交通设施、文化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否则谈不上生活质量的提高。此外,社会保障体系要覆盖城乡,即城乡社会保障要做到一元化。 第三,水、电、气、暖、环境保护等措施要适应城镇居民人数不断增长后的需求。否则,这将使城镇居民生活质量下降。 前面已经指出,中国城镇化率太低了,必须加快城镇化。假定今后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那么,从2009年的46%城镇化算起,10年后,到2019年,我们的城镇化率将达到56%;20年后,到2029年,我们的城镇化率将达到66%;30年后,到2039年,我们的城镇化率将达到76%时,如果中国人口总数为15-16亿人,76%为城镇人口,大约是11.4亿人-12.2亿人;农村人口大约是3.6-3.8亿人。根据中国的国情,我们的城镇化率以后还会上升,但速度会放慢。中国不会像某些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农业人口降到5%左右。 但要知道,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意味着每年有1000多万农民及其家属进城。这些进城农民不可能都到大城市居住,主要居住在县城和县以下的大镇。县城和县以下的大镇是吸纳多数农民的地点。全国2000个县级行政单位,每个县之下有几个大镇所面临的建设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不妨设想一下:这30年的城镇化过程中,要盖多少住房?修多少马路?盖多少幼儿园、学校、医院、文化活动场所、公共服务机构?要在水、电、气、暖、环保等设施上投多少资?公共交通方面又需要投多少资?这是全世界今后30年间最大的市场,或最有潜力的市场?这些建设,在建设期间和建成以后会吸纳多少人就业? 一想到这些,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说:今后长时期内,中国的持续经济增长是有保证的。全世界都会关注中国的庞大市场,也都会因中国经济的增长而受益。 城镇化过程中所需要的公共建设资金是庞大的,而且持续多年,这样巨额的资金如何筹集?其中有些资金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支出,例如义务教育设施,治安和某些医疗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环境治理设施、行政管理设施的建设;还有,居民住宅中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等。其中,也有一些资金主要依靠市场,例如商业性的设施建设、高档住宅建设、某些文化娱乐设施建设、民办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等教育设施的建设以及民办医院建设等。但公用事业建设的资金来自何处?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比如说,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城市绿化、环境卫生设施,以及各种公共服务事业的资金的筹集,既不能完全靠财政,也不能完全靠市场。这些公用事业建设之所以不能完全靠财政,是因为财政支出毕竟是有限的,以往曾经采取的“土地财政”的做法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公用事业建设之所以不能完全靠市场,是因为公用事业一般投资周期长,回收期长,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不愿投入大量资金到公用事业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采取如下的办法,即组建中国公用事业投资基金来解决公用事业的资金筹集和运用问题。 中国公用事业投资基金是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三方的力量组合起来,动员广大民间资金,把这些资金用于城镇化过程中的公用事业建设。 这一投资基金由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作为发起人,适当投入财政资金,引导和掌握基金投资方向,投资人包括金融机构、社保基金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它可以发行“中国公用事业发展债券”,吸纳民间资金。 在国际上,这方面已有成功的经验。据统计,到2008年10月,全球共有63只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资金规模有几百亿美元,年平均回报率在10%-14%之间。国际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因此,建立中国投资基金是可行的。这样,中国城镇化的步伐就可以大大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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