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小美女 发表于 2011-9-24 13:36:16

洋河新城黄果路等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单位招标公告

洋河新城黄果路等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单位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洋河新城滨河路等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宿发改投资发256号),同意开工建设。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本项目以BT方式建设,由宿迁市洋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业主单位和招标人,全权负责本次投资单位的招投标活动,并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投资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单位实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地点:洋河新城境内


2.工程规模:道路工程及其综合管线、绿化、亮化等综合配套工程建设,其中:⑴黄果路(跃洋路至站前路)道路红线宽18米、长1522米,投资额约为3119.40万元,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⑵宜洋路(经十四路至站前路)道路红线宽50米、长3331米,投资额约为20023.10万元,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⑶普洋路(跃洋路至南洋路)道路红线宽18米、长1074米,投资额约为1695.50万元,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⑷北洋路(黄马路至南洋路)道路红线宽18米、长624米,投资额约为1021.90万元,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⑸黄跃路(跃洋路至站前路)道路红线宽18米、长1495米,投资额约为3870.90万元,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⑹经跃路(滨河路至纬十一路)道路红线宽18米、长2738米,投资额约为6381.90万元,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⑺兴洋路(普洋路至至经十一路)道路红线宽18米、长1825米,投资额约为3631.30万元,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⑻黄马路(滨河路至纬十一路)道路红线宽18米、长2691米,投资额约为6308.20万元,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⑼跃洋路(滨河路至纬十一路)道路红线宽35米、长2091米,投资额约为9370.50万元,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⑽兴黄路(黄果路至兴洋路)道路红线宽18米、长2657米,投资额约为5967.40万元,建设标准城市次干道;⑾南洋路(滨河路至外环南路)道路红线宽18米、长3076米,投资额约为5139.50万元,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⑿徐淮高速洋河互通连接线,道路全长1.4千米,路基宽90米,项目总投资约8500万元,工程总投资约75000万元。二、工程建设及回购期限本项目的建设工期为2012年底完工,建设工期以总监签署的开工令为准开始计算。回购期以完成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回购期不少于 36个月。三、投资回报本项目的投资回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投资期间的资金利息,资金的利率原则上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数,投标人可适当上浮;第二部分为投资收益,以本项目经审计确认的投资总额(投标人投资部分,不含招标人支付的各项费用)为基数计算投资收益,具体收益率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四、回购资金支付本项目的回购资金由本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分期安排。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月内支付中标人已支付工程建设资金35%的回购款,回购款余款按照经审计的工程总造价扣除已经支付部分后,在回购期内,每半年一次等额支付;投资收益在回购期内每半年一次等额支付;投资资金利息自工程开工支付第一笔工程款起计算,每半年结算一次。五、签约保证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支付10000万元的项目建设启动资金(签约保证金),并作为合同签订的前置条件。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信誉好,业绩优,且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有BT运作经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七、投标人资金管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一旦中标,项目投资资金必须按照工程建设进度足额到位,由中标人全额出资,由招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指定银行由中标人开设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招标人、中标人和开户银行三方共同监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截留建设资金。在工程款的支付上,按照招标人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对工程款实行按月计量支付,工程计量款最终经招标人确认后,由中标人按实支付。八、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程序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 日至26日的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2、报名程序及地点:请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于2011年9月20日至26日的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人防办裙楼)报名。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十、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十一、本招标公告内容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市招投标网上发布。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洋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城洋河镇联系人:纪宏伟

电话:0527-82668022
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联系人:吴建军
传真:0527-88101230电话:0527-88109809邮编:223800

E-mail:sq-ty@163.com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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