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赞 发表于 2016-5-11 16:57:23

涉及仓集新街口好又多超市诉讼案

本人于2014年11月13日下午17点左右,在仓集新街口好又多购物广场肉食类购物区购买鸡腿,像往常一样,让卖猪肉的老板帮忙改小(经常在他们的摊位购买猪肉),当时卖肉的老板在柜台外面,柜台里面有一个员工就主动要求她来帮我,我当时就拒绝了(她穿着时尚,看起来不像是会干这种粗活的人,而且来店里的时间也不是很长),但是她还是坚持要帮我。此刻我赶紧叫卖肉的老板来帮我把肉改小(一直都是老板帮我剁的肉,对那女的不放心),就在快要剁完时,来了一位买肉的大姐(看上去50岁左右比较平易近人),老板就帮大姐挑选猪肉了,同时我也和大姐聊得不亦乐乎。此时,陈雪芹(那个女的)忽然说“我手指都掉了”。   再后来她就把我告上了法庭,期间三次开庭(在洋河新区)审判长和陪审员都以对方证据不足,不了了之。事隔8个月我收到一份判决时,我负全责,赔偿陈雪芹46929元。


   我想寻求帮助:1.我起诉胜诉概率是多少
                           2.她属于好又多超市租赁人员的员工(猪肉老板租的摊位),超市要承担相应赔偿。
                           3.韩剧听见你的声音里有免费的律师,那么免费的律师如何可以找到(三个孩子都在上学,老公又刚失业)

洋河身边事 发表于 2016-5-13 11:54:27

这个应该属于超市责任,属于工伤

重庆老大 发表于 2016-10-28 17:18:06

顾客怎么会有责任,真是日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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