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网店销售假"洋河蓝色经典"获利7万元被查处
受金钱利益的驱使,妄图通过网络销售假酒的方式致富,最终难逃法网。7月20日,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该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章某、朱某。经查,犯罪嫌疑人章某、朱某二人(均系沭阳人)曾合伙在互联网上开了个网店,后于2010年9月3日至2011年2月21日期间,二人从孙某(另案处理)处以低价购得江苏省洋河酒厂生产的洋河蓝色经典“天之蓝”、“海之蓝”、“梦之蓝”系列酒101箱,后章某、朱某二人在名知是假酒的情况下,仍在互联网上销售上述洋河蓝色经典系列酒,接至案发二人共非法获利7.35万元。另查明,在章某的住处尚有11箱假洋河蓝色经典系列酒,被公案机关当场查获。
目前,此案正在审查中。 这就象鸦片一样,高额利润的驱使,总有人挺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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