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省城乡低保提标知道标准及困难群体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我区参照市区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机构养育孤儿标准、分散供养孤儿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90元、390元、1600元、100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420元、1670元、1070元;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6500元、550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900元、5900元,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洋河新区将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困难群体救助措施,加强资金的筹措和管理,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发放到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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