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洋河新区主城区扩大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洋河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周边道路实际,决定扩大洋河新区主城区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行区域:东至金樽路(不含),南至南大街(含南大街全线),西至玉带河路(不含),北至洋河大道(不含)的合围区域。二、禁行车辆类型低速载货汽车、载货汽车(中、重型货车及挂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三、禁行时间24小时实施禁行(持通行证的货运车辆按照标明时间、路段通行的除外)。四、不受禁行限制车辆军警用运输车辆、消防车、运钞车、邮政车辆、医疗救护车,电力、通讯、水利、燃气等工程抢险车,市政、交通部门所属的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等。自2023年2月7日起,对违反以上规定的驾驶员与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自2023年2月7日起,原有禁行区域作废。特此通告。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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