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工商所检查长虹美菱专卖店的前因后果
本帖最后由 yhgqb 于 2012-3-24 16:01 编辑洋河工商所检查长虹美菱专卖店的前因后果 2012年3月20日下午5:00,我丈夫到宿城区洋河工商所办理小企业年检事项,工作人员崔同志说你看怎么办,我说不清楚,他拿了份个体劳协宣传单,说收费,我丈夫说咨询过宿迁市工商局、宿城区工商局只收50元,无其他费用,后来他又改口了,说是自愿的,同时也就不高兴了,说三台打印机全坏了,我我丈夫就说这么巧,三台打印机都坏了,怎么这样,当时何好(注:当时我丈夫并不知道何好是洋河工商所所长)说有本事告我,我丈夫也被说很生气,我丈夫就说,肯定告你,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只许你发火,我们百性就不能说话,何好说报110,说我丈夫捣乱,我丈夫是来办事的,工商所是人民办事的机关,赶我丈夫走,何好骂我丈夫二次,又只对我丈夫进行拍照,对他们自己却不拍照,这样一般人好像要把我丈夫吃了一样,说明天就去检查你家。并说我丈夫每年都来工商所捣乱,其实,每年个协会员费收取问题,我丈夫都拿着不准利用年检搭车收费的文件,在文件面前他们回答是个人自愿,确实三年来未收到我家钱,但是他们记在心头。还有一次是一位女工作人员办照,本身我家有房产证,还让我丈夫去大圩村写证明,我丈夫说这么清楚了还要证明?我们来办事也不容易,后来副所长说我去给你写,我丈夫感觉不好意思就自己去写了,他们对这事说成是我丈夫把女工作人员气哭了。最后何好又说:明天就去检查你。这就是3月20日下午5:00发生的事实经过。 2012年3月21日上午,他们有组织的对我们店进行突击检查,进行周密布置,刘峰不让我丈夫上班,我说配合检查有我呢,他恶狠狠地说,你和他什么关系?不行,你不能走,我说我和他是夫妻关系,他气势汹光地说:夫妻关系有什么证明,谁证明?身为国家公务人员说话不注意言词,我简直气愤极了。(我丈夫在洋河酒厂上班),此时所长派人找我丈夫的领导,另一般人出示执法证,身穿国家发给的制服,对每个角落、每个地点进行全面的、彻底的的大检查,包括住处、个人隐私处、个人材料进行检查,只有他们说话,我一说话都不让我说话,要把我们家电下乡产品要全部拉走,检查人员刘峰多次向他们的上级打手机问家电下乡没有手续有什么强制手段和强制办法,其实我们有国家商务局发的家电下乡指定店的字牌(宿城区商务区颁发)他们并把此牌字不分真假地放在地上,他们如此的野蛮、如此的执法。我多次向他们说;洋河新城家电下乡协议已经办了,只是未拿回来。他们又说长虹美菱专卖店牌子要拆掉,厂家无授权。其实是厂家负责做的牌子,(经联系厂家将以最快的速度办好洋河工商所要的所谓材料,不然他们要拆牌字)、(格力空调总代理也提供了有关工商所要的所谓年检证明),把我们的店整得狼狈不堪。他们得到的战果(60多万元产品)只检查到热水壶2只,电热锅1只,电饭锅8只,近400元产品说是傍名牌(已公开暴光),这就是他们3.15的非常重大的成果。 我们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有关鼓励创业的精神,市委、市政府“我能、我行、我成功”的号召时刻感染着我们,激励着我们全家向前,我本身不愿无事做,要求自己开店,创办了一个注册资本仅3万元的微小公司,还有一个电器个体工商户执照是先办的,借帐、贷款进了点货,依法经营是我们的根本,我们想做点事一方面能提高点家庭收入,另一方面能对社会有所贡献,开张才几个月,我们也交了近500元税收。对于小家电初期进了点产品,由于宿迁义乌商贸城小商品很多,市场很繁荣,我们进小产品有时很难识别,我们也是最大的受害者,我们不是造假者,我们有过错,但我们永于承担责任,我们也敢于承认过失。 相信政府是公平的,公正的,现在面临的事,工商所所长何好向我丈夫的单位部长告我丈夫,并以拘留等手段要协,部长要停我丈夫工,说我丈夫是一个有组织的人,必须向工商所赔理,我丈夫碍于领导情面听了部长的话,很委屈地主动向他赔礼道歉,但是工商所人说还要整治我们店,叫我们一定开不成。我们得罪了工商所所长,现在有可能我丈夫工作不保、受到处分、拘留,因为我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怎么能和他(掌握着组织)相比呢?我们的小单位年检也过不去了。现在不管我个人人身安全和安危,个人小单位的未来如何,我向洋河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小有限公司声明,个协收费不与年检同时搭车收费,完全是个人的自愿行为,个体户可以选择交钱和不交钱(我不知道如果记者进行现场采访,会有多少个体工商户说是自愿缴纳的)。建议:洋河工商所在显署位置进行公开。 请领导公正处理,是我们的责任愿接受任何处理。也请洋河工商所对收费等上述行为对社会有一个说法、作为工商所领导人国家正式工作人员骂人两次和带头粗暴的作风有一个说法。在此,我们深深地感谢市委、市政府给宿迁人民创造一个发展机会,繁荣宿迁市场,感谢税务部门支持小企业的发展一系列政策,包括现在对个体户、小企业两万元以下减免税收和工本费,感谢宿迁市宿城区商务局、宿城区文化局、洋河新城财政局给我们创造的美好创业环境,为我们办事,又不收取任何费用,特别感谢有关领导对我们的关怀,爱护。如果今天不把此事向有关领导说明,很可能明天又找我丈夫的领导、或更高层的领导、或要求单位进行惩罚。会对我们的店给予更大的打击,我们恳请有关部门和领导保护我们这块生存的土地。即使有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怀,给予改正的机会。而不是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报复,让我们刚开业几个月的店有一定发展。 长虹美菱专卖店朱丽华 2012年3月23日 对发帖人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初步调查:
1、洋河“长虹美菱专卖店”(宿迁市华帅电器有限公司)的确涉嫌存在侵权行为。
2、对帖中反映的其他问题,我局正在调查核实。
我当时看到那傍名牌的新闻稿就觉得有问题,太牵强了。果然个中有文章 如今这个年代,掌握国家权利机构的这些人伤不起啊! 人脉就是钱脉,有权就有钱。这些人总会有报应的 的确某些部门处理的有问题,但你这句“对于小家电初期进了点产品,由于宿迁义乌商贸城小商品很多,市场很繁荣,我们进小产品有时很难识别,我们也是最大的受害者."消费者也是你的受害者,还好你家开业时我没有选择你家,我觉的我选择对了,也不同情你了。
依然帮你頂下,的确这样的部门让我们想创业的人心凉了。 很气愤,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1、如文中所说真实的话,工商所确实不应违法违规收啥子协会会费;
2、工商所处理事情时候不应该牵涉家属单位,一事归一事,不要瞎牵扯;
3、希望贵店经营一定要守法,产品严格正规途径进货,不贪小利。 60多万元产品只检查到热水壶2只、电热锅1只、电饭锅8只,近400元产品
这确实说明楼主经营上还是值得表扬的,比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不可相比较,这在我们小地方真是难能可贵。
不过楼主也要吸取教训,一定要不被别人抓住小辫子,合法经营是本分之道 不假,根据本人经验,以及宿迁晚报的新闻稿惯例。一般新闻稿里面涉及具体经营单位都使用某来代替,这次不仅写明商铺名称还有商铺地址。 假以考据学佐证,在新城新闻史上实属首次。
LS说的很在理,一事归一事,该咋办咋办,不要假公济私,找人家老公单位。 衙门作风,这就是中国的现状,建议保留证据,向上级机关举报,基层的官员素质还有待加强。什么时候出事了又是临时工做的哦。。这社会河蟹啊。。。 我觉得有必要成立一个公民权益自护委员会,由老百姓自己组成,在大家遇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比如现在很多的拆迁户在面临强拆的情况下突然间被一些黑狗打手强行带到骆马湖软禁并威胁,百姓对此举无奈地戏称请去洗澡)能有个民间的自发组织帮助解决问题,当某些政府机构被一些无良恶霸占领后,当百姓报冤无门时,你们觉得这时需要什么?这时需要的是屁民们同心合意的站起来!!! 看到的都是黑暗和吃人!!!无耻!!! 建议去宿迁论坛,和网络问政发发看看 {:5_159:}{:5_164:} 洋河新城啊!怎么能有这事情啊!真替我们洋河 失望... 宿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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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在宿迁新闻网上评论,谢谢 今天宿城分局来了两位领导,一个宿城区纪委书记藏书记,电话;18936995869,另一位是宿城区工商局李主任,他们说是来了解情况,从言语当中此网站对我们开店影响较大,对他们好象没有什么问题,说最终还由他们处理,我说这个网站不能取消,公理、公正由大家评说,从他们来的时候,我就决得他们不会有公平的结果果,只是说我们不是,从以下网站可看出,请看下贴;我们的问题从开始就说:一切按规定处理,但他们呢?好象好还没有调查,不清楚,请看他们发贴(请大家评论,感谢大家支持:
从洋河网发出的信息,可看出宿城区工商局处理问题的态度,公平不公平由大家评说,请连接
http://www.yanghe888.com/thread-7538-1-1.html
对发帖人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初步调查: 1、洋河“长虹美菱专卖店”(宿迁市华帅电器有限公司)的确涉嫌存在侵权行为。 2、对帖中反映的其他问题,我局正在调查核实。
到现在还在核实? 我说了工作可以不干,店可以不开,真理何在,我和他们两位领导说了:我相信宿迁市委、市政府会给大家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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