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一人 发表于 2012-4-20 21:33:52

在此特设拆迁专贴,强拆打人等不法行为,大家发在此贴,其余人见智见勇, 早获帮助

本帖最后由 洋河一人 于 2012-4-20 21:40 编辑

我前面发的帖子那么火,为什么突然就被和谐了?拆迁的手伸得太长了吧,我们不能放弃,在网络上寻求帮助,创造影响,大家集中精力,想想办法,早日得到我们自己该属的人权及房价

问政人:西门村张志群
一大问:国家拆迁法明令不准许强拆,为什么拆迁办几百口人于4月8号夜里12点强盗土匪般的把我家强制推到???家里东西全部葬身火海,国法有没有,有没有??
二大问:国家物权法明令公民有宅基地使用权,这强推房子,我们还有何宅基地使用权???国法真的没有??还是洋河法律想要独立于国法之外??
三大问:拆迁办租我家房子做办公地点一年多,就算是平民百姓租房也得交租金,为什么拆迁办不付租金??
四大问:镇ZF,洋河公社,拆迁办在此办公,吃饭我家全包,酒水每顿必备,还有水果之类,还为他们炒菜做饭,到最后,翻脸不认人,一分钱不给。如此犯法,罪恶滔天,无法无天,这就是洋河人当官之道??
五大问:全家人至今无家可归,在外流浪,求人权






做人不要太贪 发表于 2012-4-20 21:54:03

悲哀啊,这样有嘛?
支持,相当支持,到南京省ZF告吧。
要不,你要是知道谁领的头,把他头给剁。好消消气,这是最极端做法。洋河现在真的太不宁静了,管事的人呢?都死了吗?

xzzgyh 发表于 2012-4-20 21:54:08

我村有一个人以前就在洋河拆迁办工作,后来因为副镇长被抓,我村那在拆迁办的人也进去了,是贪污进去的。强烈建议你去打焦点访谈电话。

xzzgyh 发表于 2012-4-20 22:04:46

妈的,应该把那些狗日的强拆的祖坟给刨了,他们既然不让你好好生活,你就让他们祖宗暴尸荒野。国家法律规定,偷盗尸体最重判刑三年以下。

ayxs040 发表于 2012-4-21 11:05:26

现在强拆都是由法院强拆的,你看他强拆时有无法院的手续,如果没有,就是非法的,可以去法院告他,行政乱作为,另外,拆迁时他们出具的是什么公函,如果没有公函,那110是否报警,那他们就是不折不扣的土匪,!那可以去省ZF告,直至中南海,看看到底是法大,还是洋河官大!

洋河身边事 发表于 2012-4-21 1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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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问政,斗智勿斗狠,吃亏的最终是自己

洋河身边事 发表于 2012-4-21 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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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问政,斗智勿斗狠,吃亏的是自己

洋河华子 发表于 2012-4-21 16:27:09

神奇国度!没办法!

洋河一人 发表于 2012-4-21 19: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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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事的只在乎自己的腰包,哪还在乎老百姓的死活

洋河一人 发表于 2012-4-21 19: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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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意好,可以试试

洋河一人 发表于 2012-4-21 19: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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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做法不好,现在都火葬了,而且还把自己搭进去了,不值当

洋河一人 发表于 2012-4-21 19: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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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报过警了,宿迁也告过了,过段时间就去省政府告

洋河一人 发表于 2012-4-21 19: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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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这事一定要冷静,不能搭进去自己

洋河一人 发表于 2012-4-21 19: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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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国度,我们也不能屈服

资深评论员 发表于 2012-4-22 13:28:13


兄弟,往上告!我们挺你!!

洋河狗官太他妈无法无天了!!

洋河一人 发表于 2012-4-22 14: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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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一层层来,也不能过于着急,下一站就是南京

zhuochengpeng 发表于 2012-4-22 15:58:50

一群SB
做人做事 适可为止!

洋河一人 发表于 2012-4-22 16: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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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大仙求解?

福星高照 发表于 2012-4-22 16:52:00

以前的帖子 被和谐了啊!!!!!!真厉害啊!!!!!

洋河一人 发表于 2012-4-22 16: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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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啊,政府的手的确伸得很长,我们要乐此不疲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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