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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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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20: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举报电话:0527—84933274(社会事业局计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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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3 12: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都是口号喊的好,执行的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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