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们家我父亲和我在这个住了几百年的房子里祖孙三代住了20多年了,现在祖孙三代6口人住在这不足120平方的房子里,因人多住不开才要求翻建这个房子的,并且又通过合法的手续重新办了证,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三个证了,证照齐全,你们说我们翻建房子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
2月3日早晨,金山镇伏镇长在没有停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带着人员,把墙给强行推倒,还要把动力电给停,被我们给拦下,然后就走了,中午建管张明连找着我们说想谈谈,问我们要什么条件,我们说了只要地理条件合适,钱赔偿到位可以谈,但是赔偿多少地理位置未定,我们也不好谈,张明连也做不了主,我们也没法谈,然后他们也回去了。
2月3日晚7点,党委委派副镇长王宜青找我们做工作,说让我们停两天工,明天上午镇里面来协调,和我们谈一谈赔偿问题和土地的问题。我们答应了。王宜青连夜回党委把我们的情况也向党委反应了。
2月4日早晨6点左右,天未亮,我们还在睡觉,突然听到室外有动静,有人推墙,我和家人没穿衣服就往外跑,结果刚到门外,就被好多人围攻,把我家属按倒在地还动手打了她,把她打伤了,好多人又把我控制住了不给我出屋,他们把墙推倒,动力电强行割掉(我已合法手续申请用电了,缴费了,为什么强行割掉?),然后全都跑了。(据周围居民所说,当时来了差不多30辆车,党委、国土、建管、供电所、派出所、救护车及各村书记等近一百号人,围了里三层外三层,控制住路面,不准行人路过,手拿对讲机,统一行动,整个过程只有半个小时,事后不见踪影,如此壮观的场面令人震惊,在现在这个法治社会,一级人民政府,居然可以做这种无视法律目无国法的事情,天理何在?谁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我们又把被打伤的家属拉到镇政府院内三个多小时无人过问,所有政府领导都回避不见,我们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予立案。后来有个人给了1000元钱我们租车把打伤的家属送至县医院做了检查,目前正在住院中,无人过问。事情发生后,镇政府领导没有一个人给我们说法,难道这就是百姓的父母官吗?这就是人民的公仆吗?
目前我们家6口人没有地方住,无法正常生活,我们家的损失无人过问,请问谁来关心我们家的现况?
连云港市赣榆县金山镇朱汪村村民 杨世法
051886730700 2012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