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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撞人后刺死伤者 律师称“激情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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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6: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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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家鑫在庭审现场落泪。

       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受害人张妙的家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请求法庭从重追究药家鑫刑事责任,并判令赔偿受害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53万余元。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药家鑫表示对罪名与事实均“没有异议”,并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时,向受害人家属下跪表达歉意,同时称“愿和父母尽最大努力赔偿受害人”。

当庭,各方对案发日的事实基本没有争议。药家鑫辩护律师称他的行为应为“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请法庭酌情量刑。庭审现场,公诉方当庭出示了多组证据,包括捅刺张妙的作案刀具、带血的裤子等。庭审还首次证实,经法医鉴定,药家鑫共捅了张妙6刀,而非之前所传的8刀。
  药家鑫的辩护人还向法庭递交了一组证据,包括药家鑫从小获得各种奖励13份,同学等联名书写的请愿书,希望证明药家鑫平日表现良好。但受害人家属对此不予认可,公诉人亦认为这些与案情无关。
  昨日中午12点50分,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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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4 16: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观点:激情杀人掩饰不了药家鑫的罪行!

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又连刺数刀致对方张妙死亡一案,曾闹的沸沸扬扬,很多人都想看到这位面慈心狠的大学生会得到什么样的审判,终于昨日于23日上午9点45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表示后悔,其律师辩称为激情杀人。他的律师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激情杀人,这可能又是中国于法律之外的又一大创举,如果该判决成立,那么无不给中国人民树立了榜样。如果说成绩优秀,各种奖励,也可以成为杀人凶手的推脱证据,这岂不荒天下之大廖,要知,若大的中国,学习优秀,得过奖励的学生何止成千上万,如果他们那一天想不开,杀个人来玩玩,依该律师的说法,也是属于激情杀人。可以说是一大伟大的创举,如果中国当代法律支持这种说法,我等小民只能无语。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只是在现代这帮所谓过度的文明人眼里,这些都成为了过去词。他们借用人道主义,假慈悲心肠来宽恕罪犯,这不是在行善,而是在纵容罪犯,给社会制造的是不公平的条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成为因人而异。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又连刺数致张妙死亡,如果借以激情杀人来为他逃脱罪行,那么想请为药家金辨护的律师去太白金星那里求取死而复生的仙丹妙药,让张妙重获新生。
  俗话说:一失足促成千古恨,一个人的一生做错事是难免,有些小错可以重头再来,而有些大错,则就没有回头的机会。药家鑫的行为不仅冷血,也很残忍,别说他是一名学习优秀,得过奖励,就算是是脱了福出国的留学生杀人,也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希望,想让中国法律树立威信。不要让罪犯存在侥幸心理。
  激情杀人是掩饰不了药家鑫的罪行,而更加突出维护律师的无知,可能维护律师也有他自己的一番原则,认为站在辨护人的角度,应当尽力为辨护人脱罪,才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但我希望律师们在大放劂词的时候,应该要想想自己的内心是否还有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良知!
  杀人就要偿命,从药家鑫这个案件来说,身为一名大学生,应该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而他却开车撞伤人,还拿刀刺死张妙,这是优秀大学生的所为吗?如果我们国家培养出的大学生都以药家鑫为榜样,试想一下,我们这个社会将会成为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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