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778|回复: 13

高速路飞车驾云梯偷洋河蓝色经典 这真不是拍电影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8 13: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辆疾驰货车前后相距不到1米这不是拍电影,这是飞车大盗在偷洋河酒,这个盗窃团伙高速路上驾车搭云梯上了大货车,偷走数百箱蓝色经典名酒;

2.jpg


惊险
  1车子始终都在飞驰
  2两车相距不到一米
  3货物空中抛接传递
  ●运酒的平板大货车
  ●改装过的作案主力车辆
  ●小车负责望风

美国大片《速度与激情》中,主角们在高速公路上驾车靠近并爬上目标货车,神不知鬼不觉中盗走货车上各种货物——这大概是这个系列电影中最惊险刺激的镜头之一。

  现实中竟也有人用这种玩命的方式偷盗财物。去年年初,洋河境内高速公路上,一个盗窃团伙盯上了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洋河酒运输车,上演了真实版《速度与激情》。但这一团伙的下场可没电影里那帮“高手”那么幸运。日前,该案一批案犯被判刑。

        货车疾驰中,200余箱白酒不翼而飞

  2012年1月3日夜,清冷,漆黑无月,司机老葛驾驶一辆大货车从洋河酒厂拖运3500箱天之蓝白酒顺徐淮高速一路向东,行驶至淮安淮阴丁集时,老葛从后视镜中发现货车网绳、篷布被风吹起,下车检查发现:200余箱“天之蓝”不翼而飞。

  这就奇怪了,一路也没有停车,酒怎么就少了这么多呢?但一切来不及多想,老葛立即报警。警方迅速调阅行驶路线上的监控,通过图侦等技术手段,发现了一个盗窃团伙的蛛丝马迹,虽然这些人经常变换外号姓名,反侦察能力较强,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2012年2月16日,宿迁市泗阳县公安局在河南郸城县公安局和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公安分局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李广权(外号“老三”)抓获。同日,犯罪嫌疑人王新、王领伟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潭村一私房出租屋内被抓获。2012年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常燕、李俊广、郜长青等人在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租房内被抓获。

  王新,1988年6月生,住河南省鹿邑县任集乡王寨行政村,曾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11月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王新斯文秀气,英俊潇洒的外表很难让人把他与胆大妄为的“飞车大盗”联系起来。但前后几起高速路上盗酒案件,王新全部参加并乐此不彼,在审查起诉时,他甚至津津有味地向办案检察官介绍他们的“独门绝活”。


详情披露

  1准备工作:改装货车,偷牌照,踩点,样样做得充分

  王新说,他们几个人偷酒的分工很明确,但主要以刘新占、大广、老三几个人为主,再通过电话约一些人,每次十人左右,在鹿邑县碰头,集合后将其中一辆车开到县城郊区偷一副汽车车牌,天亮之后,其中一辆轿车直接去洋河酒厂“踩点”,另一辆轿车则到泗洪工业园区附近找其同伙驾驶的红色解放大货车,车厢里装着一辆五十铃箱式货车——偷来的车牌就给这辆车装上。

  他们把五十铃箱式货车从红色解放货车上卸下,然后刘新占开着五十铃小货车,再有两人分别开着白色本田和黑色普桑前往洋河镇,解放牌大货车则在原地。

  这辆改装的箱式小货车可不一般,它是最主要的作案工具,车厢顶部被卸了,只留箱体四周;驾驶室顶部焊接有两个固定支点,用不锈钢管焊的一个类似云梯的长架子就装在驾驶室顶部的支点上,可以前后翻,平时翻在后面,在动手偷酒时,把这个架子往前一掀,就能搭到被盗大货车上面。人可以通过这个架子爬到前面的货车上。由于这个云梯式的架子只有4米左右长,若成功连接两辆车后,两车间的距离就剩下不到1米。开这个作案小货车,对司机车技的要求非同一般。

  2惊险作案:疾驰中攀上运酒车,前后协作抛接货物

  这天傍晚,3辆车聚集在洋河酒厂附近。晚上九十点的时候,“踩点”的人电话通知:有好酒出来了。一伙人迅速作好跟踪准备,本田车在被盗目标后负责望风,黑色普桑则开到被盗大货车前边去寻找别的作案目标。刘新占负责开搭载“云梯”的箱式小货车,副驾驶专事指挥和联系,另外的几个人在小货车车厢中伺机出击、负责偷酒。

  刘新占先开车慢慢靠近被盗大货车的尾部,快接近时熄掉大灯。小货车紧紧贴着大货车尾部,并保持与大货车相同的速度,这样两辆车呈现相对静止的状态。小货车贴上去的时候,负责偷酒的几个人在小货车驾驶室顶上放“云梯”,两个大胆一些的便从云梯爬上了大货车,用事先带的裁纸刀把盖酒的帆布划开一个口子,他们从车顶中间往里掏个洞进去,车厢两边的酒不偷,这样做是为了防止盖酒的帆布凹进去,容易被大货车驾驶员发现。接着,便把大货车上的酒搬起来往小货车上抛,小货车车厢上的人则负责接酒、码酒。有人累了,就从大货车尾部下来,换一个又爬上大货车尾部扔酒,每次至少偷一百多箱。

  在偷的过程中,后面的本田车如果发现有车辆超车,就电话联系刘新占开的车,偷酒的人就暂时从大货车上下来,小货车车厢上的人全都面朝下趴在车厢上,防止被别人发现,等车辆超过去再继续;在偷的过程中如果遇见监控,他们也会面朝下趴下,防止被拍到。

3作案原则:价格便宜的酒不偷,参与有份,按约分赃

  偷完之后,两辆小轿车跟小货车接头,然后两辆小轿车带一部分人直接回河南。另一部分则去找大货车卸酒(用小货车目标太明显,并且是偷的牌照,容易被发现),一起直接到广州销酒。一个星期左右,他们在广州把酒全都销掉后,按照大家说好的份子分成。

  这伙人偷盗的主要目标是“天之蓝”、“梦之蓝”。如果通过“验货”发现不是天之蓝和梦之蓝,就会主动放弃,寻找下一个目标。其主要原因是参与的人一般比较多,参与偷盗和运输的车辆也算份,所以每次即使是天之蓝,他们分到每个人手中的也就只有三五万块钱,所以对于价格相对低廉的海之蓝他们认为不值得下手,都不会偷。

  据王新、李广权、王领伟供述,河南鹿邑、淮阳这些地方,知道这种方法偷东西的人并不算少。不过他们特别强调,要想干这种尾随大货车卸货的活,必须有一个好的驾驶员。而具备这样驾驶技术的“人才”真的难找。

  案件判决

  案犯最高获刑15年车技高超的首犯仍在逃

  日前,泗阳县法院经审理已查明,该团伙涉案白酒价值人民币803036元,王新、李广权、王领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3年6个月、10年6个月,并分别被处罚金15万元、10万元、5万元。同案犯郜长青、张连申、常燕、李俊广等人正在审查起诉之中。此案首犯、驾驶技术超一流的刘新占目前在逃,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捕中。

  检察官说案:盗窃共同犯罪不以分钱多少量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江苏省规定,个人盗窃财物数额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的王新、李广权等人以身试法,共同盗窃了价值八十多万的洋河酒,属“数额特别巨大”,作为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分工明确,是共同犯罪,虽然有的人并没有分到很多钱,但法律规定,盗窃共同犯罪中的每一个犯罪分子仍然以其盗窃的总额来量刑。

评分

参与人数 1 +3 收起 理由
凌波拖曳 + 3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13: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屌爆了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8 14: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8 14: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牛逼的强盗,牛人啊!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8 16: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人,厉害。。。。。。。。。。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8 17: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洋河精彩大片上映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9 14: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唉。。。。q飘过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9 14: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才
....................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9 16: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佩服驾驶那辆货车的!!!!!!!!一米的距离啊!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10 12: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q讶异q/恐惧{:5_122:}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12: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对人才,,,,,,,,,,,,,,,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7: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和和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17 19: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驾驶技术吊爆了。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 16: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蓝色经典”的魅力。
爱生活 爱洋河 爱上洋河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洋河新区网|关于我们|手机版|小黑屋|免责声明|网站地图|帖子申诉|TOP|洋河论坛 ( 苏ICP备11051693号-4 )

GMT+8, 2024-10-20 03:39 , Processed in 0.58341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