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减税费降成本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宿政发〔2016〕39)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部门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范围,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政策延续执行至2020年底,且2016年申报时间由原定2016年6月30日延长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申报资料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实施办法.doc》 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