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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次强拆“海上皇宫” 拆除分两步将尽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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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3: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淡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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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海上皇宫”的老板、深圳时尚集团董事长郭奎章曾经说,把海上皇宫拆掉的可能性,就像地球撞到月球一样是不可能的。但是昨天下午,“海上皇宫”遭到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第二次强拆。“海上皇宫”,到底是合法,还是违法?什么是“海上皇宫”的最终命运?
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前来拆除海上皇宫了。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主要是分两步。第一步拆中厅的房屋建筑,第二步拆一些平台的水上建筑.整个拆除我们是以最快的速度了,尽快拆除完成。”
此前3月1号政府部门已经把发放给海上皇宫的养殖登记证收回。据目击者说,海上皇宫的老板郭奎章在拆除现场难以平静,和政府工作人员发生争吵,随即离开。
耗资将近一个亿的海上皇宫坐落于深圳市南澳东山湾海域,实际上是一座漂浮在海面上的别墅,整个建筑在前后两次拆除前,约有七千平方米,有花园、游泳池、酒吧、跑马场,还有豪华游艇。据曾参加修缮的工人透露,海上皇宫由四块巨大的鱼排组成,别墅周边的缆绳都是进口的,每根缆绳中部都有一吨重的铁锚,像这样重的铁锚整个海上皇宫共使用了39个,用来固定这个漂浮在海上的别墅。此外,为了保证别墅能漂浮在海面上,底部由3000多个泡沫垫子托起,这些垫子就要花费120多万元。
郭奎章声称海上皇宫是私人会所,属于私人庭院或者私人海上别墅,但是在公共资源的海域购买或者租赁建设私人住所,在中国还是一个法律空白。
海上皇宫2003年兴建,2005年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但海上皇宫却一直照常运转。媒体报道后,终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10年1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认定海上皇宫构筑物非法占用海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10年5月,法院判决要求“海上皇宫”拆解,恢复海域原状。但是为何今年2月新建的100平方米左右的水产养殖网箱还能获得深圳龙岗区农林渔业局颁发的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
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海洋与渔业科科长王爱然解释说:“如果说爆破拆除,或者大型的都拖到岸上去,可能会造成新的海域的污染和次生灾害。这样就不是唯一的对它最好的执行方式。”
2011年3月2号晚上11点30分,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消息,海上皇宫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用海域,龙岗区政府已责成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于3月1号收回了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擅自发放给海上皇宫的养殖登记证。
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副局长吴志敏对收回海上皇宫的有关许可是这样解释的:“它是属于一个非法用海的案件,它在建造过程里面,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
针对这种反反复复的判定结果,舆论褒贬不一,海上皇宫遭遇管理空白,判定非法,然后又被合法,最后再次判定非法,其中曲折,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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