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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促进苏北地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苏政发〔 2011 〕 59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 十一五 ” 期间,苏北地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奋发努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连续五年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取得了超出预期的好成绩,跨上了前进的新台阶,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 十二五 ” 时期,是我省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苏北振兴的关键时期。这五年的发展,关系到苏北能否如期总体上实现全面小康,同时也决定着全省 “ 两个率先 ” 的进程。全面达小康,关键在苏北。没有苏北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根据我省 “ 十二五 ” 规划和苏北发展实际,到 2015 年,苏北地区总体上要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力争以省辖市为单位全面达小康, 1/2 以上的县(市)全面达小康;地区生产总值力争年均增长 12% 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占比达到 45% 以上,开发区工业占地区工业比重达到 70% 以上,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更大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 12% ,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与发达地区差距明显缩小。围绕上述奋斗目标,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苏北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苏北地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整合各类奖补资金,着力构建省、市、县共同参与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体系。
省级财政通过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基层政府的财力倾斜和支持力度,提高县级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省级财政继续完善促进区域发展、开发区提升、产业优化等专项政策,促进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县域财政实力,提高县级自我保障能力。
积极支持苏北地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经济薄弱地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给予补助。
二、深入推进产业转移
鼓励和引导省内外发达地区资本到苏北创办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吸纳劳动力多的企业(项目),沿海产业投资基金要积极支持盐城、连云港市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临港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苏北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淘汰本地落后产能,严防外地落后产能向苏北转移,坚决防止污染转移。支持苏北农业现代化建设,扶持工业和各类资本在苏北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物流项目,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继续落实好苏北经济薄弱地区省集中收入以及共建园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省集中部分全返政策,不断提高苏北开发区(园区)产业承载能力。继续支持苏北各县(市)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发展)中心,指导苏北加快软件园建设,年内新增认定软件企业 30 家;帮助徐州、连云港两市认定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力争年内挂牌。
支持金融资源向苏北延伸,对苏北地区投放贷款增速超过全省平均增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省财政给予一定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到苏北设立分支机构,对省内金融机构到苏北增设网点或分支机构,每设一个县(市)级以上分支机构,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 100 万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村镇银行)每设一个县(市)级以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给予一次性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