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3.15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就2014年宿迁地区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的审理情况,以及消费维权10大典型案例进行新闻发布。
据统计,2014年宿迁两级法院审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共计2193件。其中合同类案件1549件,侵权类案件644件,这些案件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从案件类型上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网络购物纠纷、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纠纷以及家政服务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相较以往有所增加。
“比如说像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这也是一种新的消费习惯,它必然导致这类型案件的增加,这类型增加其实是一种新的消费方式的改变;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数量增加和近几年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繁荣有很大的关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章钧杰说道。
2014年3月15号,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实细化了消费者权益。在此基础上,今年,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深入推行小额诉讼程序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开通“绿色通道”,将亲民、便民和利民作为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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