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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洋河新区一农民资金合作社涉嫌违规 暴露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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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9: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宿迁一农民资金合作社涉嫌违规 暴露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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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新区洋河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门口,不少社员聚集等待说法。王新年 摄



人民网宿迁3月24日电 (王新年、吴纪攀)近年,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实际控制人因资金滥用,导致关门跑路甚或受审获刑的案例在苏北一带屡见不鲜。然而,前车之鉴没有给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敲足警钟。直到最近,蜂拥而至的社员挤兑把这个涉嫌资金违规使用的合作社打回原形,也将地方监管形同虚设的问题再度暴露。该合作社负责人向人民网坦陈,其资金使用“肯定有违规的地方,怎么可能没有呢?”他表示,将积极处置手上资产,在三年内分批次付清吸纳的9000多万元资金。


突如其来的挤兑风潮


今年是这家合作社经营的第5个年头了。2011年时,它经宿迁市宿城区委农工办批准成立。这一年4月,宿迁实施“一核多极”城市发展战略,挂牌成立洋河新城,2年后更名为洋河新区,洋河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遂改由洋河新区管辖。


到2014年7月,宿迁市委农工办对洋河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作出批复,同意办理该合作社续批手续,并明确由洋河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管,要求该合作社“按照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规范运行,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然而,事情并未循着依法、规范、健康的轨道发展。


有关合作社资金的不利传言在春节前后四散开来,闻到风声的人们开始前往取钱。据当地官方人士透露,合作社负责人丁某先期调集资金兑付了约2000万元。但社员们的恐慌并没有被压下去,到本月初,更广范围的挤兑潮一涌而来。


“从2015年3月5日起停止吸纳社员互助金,只兑付不吸纳,在本社未兑付完毕情况下,绝不会关门。”记者在合作社内柜台上看到这样一则告示。


在洋河镇上做家电生意的刘先生,去年12月24日、27日分两次存了5万元和10万元,定期3个月。之所以把钱存这里,是看上了相对银行高一点的利息。刘先生称,他也有过顾虑,为此还通过宿迁12345政府热线咨询过,“得到的回复是说这个合作社是经宿城区委农工办批准,受政府监管的单位。”于是,今年1月27日,他又将老父亲的5万元养老钱和准备给孩子的2万元学费也存了进去,前后共计22万元。


刘先生告诉记者,每次去存,利息都是当场给他。“去年存的15万是每月一分五的利息,春节前他们说搞活动,利息变高了,后面存的5万元每月两分利,我就存了定期4个月,剩下的那2万等3月1号孩子开学就要用,存的活期,每月一分的利息。”他没想到,2月27日等他想取走前面到期的15万元时,发现合作社外面“站了好多人,里面工作人员说资金比较紧张,已经取不到钱了”。


社员胡先生也称,他想把去年存的3万块钱提出来看病,也没取成。“我们当初就是冲着合作社有政府部门批准才放心存钱的,现在该找谁负责?”他说。


洋河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丁姓负责人对记者称,此事共涉及社员1000多户,资金9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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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刘先生受高息吸引前后存入22万元。 王新年 摄

说好的监管去哪儿了?


出了问题之后,丁某没有跑路。他表示,按照先小额后大额的原则,计划在3年内分批次把社员的钱全部兑清。


3月11日下午,洋河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再次张贴告示称,丁某现有资产价值3.1亿元。据官方人士透露,丁的资产主要来自其在洋河新区开发的龙之梦广场、湖滨新区的商铺以及省外的矿产权益。


如宿迁市委农工办前述批复文件所言,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资金“对内不对外”。那么,这些被吸纳的社员资金用到哪里去了呢?丁某称:“有放贷,有地产”,“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现在不是后悔了吗?”他也向人民网记者坦陈,事情拿出来讨论,“肯定有违规的地方,怎么可能没有呢?其实,违规也是为了追求增值,趋利避害”。


记者注意到,善后方案中有资产相抵一项,即对社员资金达到19万元的,可以选购江苏龙之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龙之梦广场,有公寓和商铺。丁某是这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就在3月6日,洋河新区交通建设局在一份通报中披露,龙之梦广场民工春节前多次反映工资拖欠问题,建设单位承诺2月17日支付,但在当日中午因实际支付了小额担保公司的银行存单,部分班组长和民工不愿意领取银行存单,致使200多名民工围堵道路,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洋河新区交通建设局提请宿迁市质安站将江苏龙之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其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实行特别监管;提请宿迁市住建局给予6个月的不良行为记录,记录期内不得办理销售许可证和有关备案手续;后期再发生类似集访事件,提请宿迁市住建局给予吊销施工许可证的处理。对此处罚,丁某表示已在协调处理。


目前,洋河新区官方要求,丁某将所有资产进行公示,且不允许擅自离开宿迁,否则即视为跑路,将启动司法程序予以处置。


需要追问的是,宿迁市委农工办既已明确由洋河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对该合作社进行监管,为何这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依然发生了资金违规使用的不良后果。那些说好的监管去哪儿了呢?洋河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对记者采访未予答复。3月23日,宿迁市委农工办合作社指导处工作人员则称,这家合作社当初是宿城区委农工办批准成立的,“我们当时要求的是各家要严格监管”,目前洋河新区已经成立工作组,“等工作组看看采取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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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21:53: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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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6: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额利息诱惑导致的后果,政府监管下又能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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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1 11: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为  混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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