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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新区未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证明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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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9 22: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事项名称:洋河新区未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证明
二、办理主体:宿迁市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洋河镇劳保服务窗口
三、法律依据:《宿迁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实施意见(试行)》
四、所需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人社部门提供的逝者不享受一次性丧葬补贴的证明;
3、逝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4、逝者为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需出具医院、公安、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5、逝者为在宿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逝者为驻宿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宿迁户籍在外地死亡并在外地办理火化的人员,回宿后凭外地火化证明、基本殡葬服务费发票到属地殡仪馆按所属地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及标准结算。
五、办理流程:提供材料→核实→出具证明
六、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当场办理
七、办理人员:丁童
八、收费标准:免费
九、服务热线:0527—82668092

十、投诉电话:0527—8266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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