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设立江苏省宿迁洋河旅游度假区的批复》(苏政复〔2016〕114号),同意设立宿迁市洋河旅游度假区。
宿迁洋河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27.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黄大沟,南至中大街,西至徐淮路,北至大运河。
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宿迁洋河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注重旅游度假区建设与村庄改造、乡镇发展相协调,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宿迁洋河旅游度假区将深入挖掘酒文化内涵,努力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度假区,充分发挥“旅游扶贫”和“旅游富民”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大力发展旅游龙头企业,建设优良的旅游度假设施,营造优美的旅游度假环境,开发优质的休闲旅游度假产品,不断提升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把江苏打造成国内领先的旅游强省、国际著名的旅游目的地作出贡献。(旅指办 陈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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