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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新区召开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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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7 16: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0日下午,洋河新区召开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部署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德敏,各镇分管负责人、人社所负责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以及各合作银行网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社会事业局局长吴羡就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各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何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进行了表态发言。
    李德敏指出,2018年是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统一开展参保缴费的第一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而洋河新区此前绝大部分居民参加的是新农合,今年要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他强调,一要强化领导抓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筹资工作负总责,在工作中要做到定目标、定进度、定人员、定任务,各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采取干部包片、包村、包户等多种形式,全力以赴、抓紧收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要强化宣传抓管理,全力推进筹资工作开展。各镇、区有关各部门要通过广播、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参加居民医保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加强筹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性。三要强化督导抓联动,确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对各镇筹资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协调和解决好筹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对各镇筹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挤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搭车收费等违纪违规情况要及时上报监察机关予以查处。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确保民政救助对象、建档立卡户低收入人员全员参保,筹资款额与参保人数相一致。
    据悉,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全区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参保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其中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都可以参保缴费并享受待遇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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