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城范围内出现多起“摩托车下乡补贴”电话诈骗客户事件。据群众反映,车主曾接到声称是车管所或者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中诈骗者准确说出车主的姓名、住址、车牌号,并告知其之前买的摩托车有下乡补贴,即将到期,要把补贴款返回到其账户。为能尽快发放补贴,要求咨询者到ATM机上按对方提示进行操作。 新城财政部门在此告诫广大群众朋友,如遇上述事件,不要受骗。同时告诫广大购买摩托车的群众,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需加盖“‘汽车摩托车下乡’车辆,两年内禁止过户”红章)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销售发票; 3.车主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和户主); 4.车主或户主的民丰银行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6.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审核表。 洋河新城财政审计局
2012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