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宿迁工商局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方案》(宿工商〔2012〕9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洋河工商所开展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7月10日,对辖区内所有销售燃油助力车的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并登记造册、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将在售的燃油助力车于15日内退回生产厂家,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经营主体,将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对在售燃油助力车一律予以查扣。(洋河工商所 盛苏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