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原副总裁承诺锁定所持股份,并向公司给予进一步的经济补偿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7月19日,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原董事、副总裁李风云先生出具的《承诺函》。李风云先生于2011年2月至6月间买入和卖出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详见2011年6月30日公司发布的编号为2011-025号《江苏洋河酒厂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短线交易的公告》),而李风云先生于2011年6月29日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上述职务(详见2011年6月30日公
司发布的编号为2011-024号《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李风云先生愿意在已上缴短线收益款
1,384,920元的基础上,承诺如下:
一、李风云先生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15,000股,自2011年6月30日起按相关法规锁定六个月(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
12月30日)。
二、李风云先生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15,000股,在按相关法规锁定六个月后再自行锁定十二个月(2011年12月30日至2012
年12月30日)。
三、李风云先生承诺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12月30日期间,对外转让上述股票不超过持有股票数量的50%。
四、李风云先生承诺按此次短线交易卖出洋河股份股票9万股所涉及金额的10%比例,向公司给予进一步的经济补偿。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19日
有时我在想,当钱保证了你的正常生活所需的时候,那佘下的钱有什么用呢?但有的人还是不潢足,不知足,每个人的追求不同啊,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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