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式的優傷 发表于 2012-3-2 14:16:38

“官二代毁掉少女容颜”伤到了谁?

2月24日,一条“网曝安徽‘官二代’横行霸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微博在网络上疯传。该微博称陶汝坤因追求少女周岩不成,用打火机油将其烧成重伤。

这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涉及到两个家庭,两个17岁左右的青少年。不仅如此,事件的背后还折射出耐人寻味的丰富意涵。
在这起事件中,谁受到了伤害?
首先是当事者。
两个人都是中学生。陶汝坤被羁押在看守所,周岩则在家治疗。对于陶汝坤来说,恶名将伴随他的终身——男生求爱不成,因爱生恨,这很正常;有些发泄举动,包括酗酒,甚至自残、自杀,也还属于人们可以理解的范畴;但是竟然用火将女孩烧成重伤和毁容,这就是极端的自私和冷血了,试想,一个身心健康的正常人会这么残忍吗?我们完全有理由质疑陶汝坤品性、人格和精神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如果陶汝坤成年后有良知,愧疚也将挥之不去。周岩曾经是个美貌开心的女孩,但如今被毁容,今后的生活将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可以说,周岩的花季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她丑陋的容颜和受到极度伤害的肉体和精神世界将伴随她的终身,幸福二字对于她来说将是奢侈品。
其次是当事双方的家庭。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看到孩子这样的结局,没有一个父母能够忍受这样的打击。对于周岩父母来说,遭受的是肉体和精神上双重的伤害,还有事后的绝望和无助,这种伤害是长期的。对于陶汝坤做官的父母来说,不仅仅是经济损失,孩子身陷囹圄的痛苦,还有个人的名誉和前途。事发五个月后,陶汝坤的父亲才在微博中公开道歉,明显有迫于舆论压力的嫌疑,但其“教子无方”的说辞,缺乏说服力,公众恐怕难以相信。公众当然会质疑他们教育子女的方式。“教子无方”普遍存在,但陶汝坤的举动表现出和他的年龄不相称的偏执、冷血和残忍,这当然不是教出来的,而是有着其他的原因。耳濡目染?身教?官二代身处特殊的优越的家庭环境,本来应该比其他人更为优秀才是,但却往往言行异常、出格,心理学家得好好分析这个案例,否则公众绝对难以相信,为何高干家庭会出现这种人格异常的孩子。此外,在毁容事件发生后,陶汝坤的父母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表现出了自私和冷酷。这样的两个人,沦为负面的焦点人物,今后不太可能在公众的视野里消失。在公众的一片质疑和责难声中,这两个人的前程还能风光无限吗?
第三,公众也不能置身事外。
这则新闻刺激公众的原因在于:陶汝坤是典型的官二代。陶汝坤的父亲是合肥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母亲是安徽省合肥市规划局某处处长。了解审计局和规划局的人都知道,这两个部门属于综合性部门,和方方面面有着广泛的联系。而周岩的父母均为工厂工人,不能说是社会最底层,但不过是社会普通市民阶层。这是两个不对称的阶层,前者代表社会强势阶层,后者则是弱势群体。本来,强势群体如果能善待弱势群体,体恤受害家庭,并妥善处理伤害事件,弱势群体就不会不给面子——实际上,弱势群体总是善良的、知恩图报、知足的——这件事就不至于发酵成为一件公众事件。事实上,这件事去年9月份就发生了,之所以到今天才被公众所知,是因为陶汝坤的父母进行了与他们身份反差极大的种种幕前、幕后活动,这些活动的主旨就是自私自利,导致受害人忍无可忍,诉诸微博:首先,因为受害人家属拒绝在关于“认可陶汝坤当天积极救治和自首”的材料上签字,陶汝坤父母不再支付治疗费用,周家在拖欠十多万元住院费用之后,被迫将周岩接出医院。——陶汝坤父母采取了对自己有利的策略和交易,公众因此看到了官员不是不懂法,而是非常善于利用懂法的优势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公众没有看到人性温暖的一面,而是看到了残忍和冷血。其次,据称,案件发生后,陶汝坤父母身居高官,周旋于相关各个部门机关,阻碍司法公正,并叫嚣“不管你签不签字,我依然会争取让他出来。”导致案发已经五个多月,受害人依然不能做伤情鉴定。因为不能作鉴定,案件程序就不能再往下走,而犯罪人又不能继续关押,要“强制取保候审”,也是陶汝坤父母这么周旋的主要动机。
这是典型的妨碍司法公正,性质十分恶劣。司法原则上必须独立和公正,但这仅仅只是原则上的,在现实生活中,甚至仅仅就在发生在我们身边,官员为了自身的私利,能够动用官场人脉,轻而易举地影响办案过程和判决结果。在这起伤害案件中,公众之所以感到愤怒,就是因为具体的法律过程被权力所影响甚至操弄了。这对公众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对于公众来说,大部分人都属于市民阶层,归属于社会的中下层。公众自然而然就会想到,周岩父母的遭遇,也许有一天会发生到自己身上。周岩父母的遭遇,何尝不是他们将来可能的遭遇呢?设身处地地想,公众有谁不是当事人呢?谁又能置身事外?他们站在弱势群体这一边,关切和焦虑的其实是自身的命运。
第四,社会也受到了潜在的伤害。
透过这起事件,公众对于官员的印象更差了。官员作为高学历的一群,理应具有相对文明的言行举止,理应能够体现这个社会文明、正义和公平的最高水准,但现实情况告诉我们,事实恰恰与此相反。一些官员掌握的权力,不是用来更好地服务社会,而是用来服务自己,把自己打造成一个享受特权的阶层,有不少人甚至沦为令人鄙视的腐败分子。公众对于官员印象的恶劣,导致的直接的后果就是在内心对于官员的蔑视和信誉、人格否定,对官员缺乏尊重和敬仰,官员因此缺乏尊严和地位,信誉受到损害和破产,沦为公众戏谑和嘲讽甚至敌视的对象。这其实是社会不稳定的大隐患。
社会的法制水平也遭到了质疑。在这起事件中,公众看到官员对于司法程序轻而易举的干涉。公众想知道的是,官员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他们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谁给了他们这种权力?谁又给他们开了方便之门?司法形同儿戏,法律怎么可能受到尊重?法治社会何年何月才能成为现实?公众急于知道幕后的操作过程。
官民的对立进一步加剧了。从前有“为富不仁”一说,但类似官一代、官二代事件,由于官员和后代没有很好地处理权力、利益和心态的关系,对于公众来说,一次次地强化着这样一个基本的印象,那就是“为官不仁”,这肯定加剧了社会的对立,也为冲突埋下了隐患。要知道,当今这个社会,是一个缺乏政治偶像的社会,传统意义上领袖的威权早已没落,管理社会,不能单单只靠威权,更要依靠官僚阶层集体的名声和信誉度,否则就不能服众。

洋河小美女 发表于 2012-3-2 14:44:13

本帖最后由 洋河小美女 于 2012-3-2 14:48 编辑

是啊,某日听说一男在徐淮路上驾驶机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徐徐,一面包车自北向南横穿马路,一男躲闪不及擦过车头撞翻在路边,面包车逃逸,至此15日后也未与交警部门和当事人取得联系,由一男主动报案,因当事人受伤严重,现场未得及时保存,事后由交通部门主动联系面包车,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一男负主责,据围观群众介绍当时面包车上七八个人,且从某小酒厂刚喝完酒回来,因无群众出面作证,且交警部门拖延出示事故认定书,一男无法申请复核。至此权利干涉司法公证事件发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冤案

ayxs040 发表于 2012-3-2 15:29:56

现如今,当官的为人民服务,就只是一句口号了,为自己脸上贴贴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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